看完照片,只覺得賞心悅目;
看完文章,只覺得充滿愛意。
同性戀,
跟每一件事都一樣,
有人贊成、有人反對。
有人說這違反自然,
我倒覺得勞基法也違反自然。
(ㄜ...我沒有要談政治)
以生物的角度來說,
結婚這件事本身就違反自然。
甚麼是自然?
是原本宇宙的自然?還是我們現今人類自己定義的自然?
反對者有自己的立場,
如同同性戀、異性戀、雙性戀,
甚至每個人都有各自不同的想法和立場,
可以反對,大大反對,隨便你要怎麼反對,
但我覺得可以用尊重的態度反對,
"我不贊成你的想法,但我尊重你。"
其實對我來說,
在還沒有鬧這些事情之前,
我根本沒有想過贊成反對的問題,
我只會覺得人家談戀愛,
關我甚麼事,
我憑甚麼去贊成或反對人家選擇要過的人生。
如果今天有一個陌生人,一群陌生人告訴你,你的行為違反他們認為的自然,
你不會不舒服嗎?
對贊成的人來說(至少對我來說),
這些反對且不尊重人者也很違反自然阿,
自然的人應該不會沒事去管到人家的事吧?!
我們何以在已經難以生存的社會中,
在自身難保之餘還要去管人家有沒有違反自然或上帝之類的。
我沒有想要引發筆戰來探討到底這件事事贊成還是反對,
不管贊成或反對,
都沒有人錯,
錯在某些人用輿論壓力干涉了別人的生活。
相愛並沒有規定一定要一男一女才能相愛,
而且那個男女是用器官來定義的,
我光想就覺得不合理。
就只是一件很簡單的事,
愛,就愛。
Love is in the air...
我再說一次:
我沒有想要引發筆戰來探討到底這件事是該贊成還是反對,
不管贊成或反對,
都沒有人錯,
錯在某些人用輿論壓力干涉了別人的生活。
我們過好自己的生活,就好;
干涉別人,我們不會過得比較好或比較快樂。